宁海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局主要职能
(一)贯彻执行和监督实施国家、省、市有关食品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、保健品、化妆品、药品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法律、法规和规章。拟定相关工作规划、计划并监督实施。
(二)综合协调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管理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收集、上报或经批准发布本辖区内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信息。
(三)依法组织、协调本辖区内食品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;协调开展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;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。
(四)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;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标准和管理规范,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风险监测;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验计划并组织实施。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。
(五)监督检查生产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、医疗器械质量;受理药品、医疗器械的举报和投诉;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、医疗器械及其他违法行为和责任人。
(六)监督实施药品内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;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和中药材、中药饮片购销规则;监管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交易。
(七)依法监管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、医疗用毒性药品、戒毒药品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;监督实施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;检查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品广告。
(八)组织实施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和教育培训。
(九)承办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(十)承担宁海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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